荔教综〔2019〕68号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 设立荔城区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 为充分发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的名师队伍,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荔城区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以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主旨,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通过领衔名师的指导,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培养任务 荔城区设立若干个中小学幼儿教育名师工作室,每个领衔名师带6-8名成员。 三、领衔名师基本条件 领衔名师对象原则上从省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区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中推荐产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突出的敬业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均为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受到过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不含论文奖、作品奖、案例奖、指导奖、集体荣誉);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具有一次优秀等次。 5.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近五年来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00课时,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不少于200课时,教研员完成相应岗位的工作量;近5年在区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得到广泛好评。 6.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主持过1项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或核心期刊上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CN论文1篇及以上。 7.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1名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8.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能够在线主持远程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在线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学咨询等技术。 9.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技术)、心理健康、地方课程、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小学科学等学科领衔名师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名师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 名师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从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中选拔产生。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6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均为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近5年来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00课时,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不少于200课时;近5年来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区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来,至少参与区级以上课题1个,独立撰写区级及以上论文1篇。 6.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熟练应用本学科常用的教学软件。 五、申报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或《荔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向区教育局推荐。 2.各学校要把申报对象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荔城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研究确定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成员名单,同时对外发布、命名、挂牌。 六、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设立名师工作室对提升荔城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条件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选师德表现、工作实绩、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确保把德才兼备、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在保证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要兼顾不同学段、学科教师的分布。 3.各学校要按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学校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申报人选及相关纸质材料(含各附件)及各电子表格集中汇总上报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邮箱:pxc2296019@163.com。 联系人:许可欣 联系电话:2280260; 联系人:祁翎、李莎 联系电话:2296019。 5.申报材料要求 (1)《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或《荔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汇总表》或《荔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证书,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2013-2018学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课题(立项证书、已结题的须提交结题证书)、论文论著(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6)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及被指导对象的获奖证明或协议材料(一式一份)。 (7)其它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理念、教学专长与风格、影响力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8)所有材料均必须提供文件、证书或奖状(至少其中一样)复印件。民间组织、临时机构颁发的一切材料均不予认定。有效的文件、奖状、证书颁发单位请参照职称评聘相关规定。 (9)材料认定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今,以文件或证书(奖状)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且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
附件:1.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 2.荔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3.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成员申报汇总表 4.荔城区名师工作室章程
荔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荔城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申报表
姓 名: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工 作 单 位:
荔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封面的“任教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附件2
荔城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姓 名: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工 作 单 位:
荔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封面的“任教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附件4 荔城区名师工作室章程
为加强管理,使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特制定《莆田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章程》。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以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主旨,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2.通过领衔名师的指导,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第二条 工作目标 3.名师工作室主要以网络为载体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我区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的目标。 4.名师工作室以领衔名师姓名命名,并配备6-8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为成员,共同组成名师工作室。 5.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 第四条 组织管理 6.名师工作室在荔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7.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要辟出专用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成员所在单位也要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8.组织领衔名师和成员分期分批到省内外教育发达地区学习进修。 9.表彰成绩突出的工作室、领衔名师、成员。 第五条 工作室任务 10.研究探讨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发挥本学科“专业引领”作用,为我区教师提供备课咨询与指导。 11.研究探讨课堂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探索实施课堂教学新途径和新方法。结合考试改革的动向和教学实际,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 12.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成员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生成可见性成果。在任期内“带一支队伍、抓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 13.积极承担教师培养和培训任务,为我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规划和实施方案。 14.建构和完善名师工作室网上平台,为我区教师的在线交流和各类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传播提供载体,为建立名师工作室的辐射机制提供运作平台。名师与成员互动探讨的内容实行领衔名师负责制。 15.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教育教学研究任务。 第六条 领衔名师工作 16.领衔名师要根据学员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每个成员的培养目标,对成员实施全程指导。定期举行工作室成员工作例会。 17.每学年初制定书面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小结。 18.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区级以上公开课活动、或组织2次“送教(送培)下乡”活动,或组织1次区级及以上教学论坛。 19.每周安排1个固定单位时间在“名师工作室”网上平台,引领工作室成员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20.任期内,至少主持1个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在公开发行CN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区《名师论坛》上发表2篇论文。 第七条 成员工作 21.接受领衔名师指导,参加名师工作室举办的各种会议、教学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 22.每学年初制定书面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小结。 23.每学年要开1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开1个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讲座。 24.任期内,参与1个区级及以上课题,在区级以上刊物或区《名师论坛》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第八条 经费管理 25.荔城区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项经费补助,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6.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前提下,每年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专用于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培训进修、业务学习、教育阅读、研学游学、开展工作、进行活动等开支,按活动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补助和奖励,具体补助和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未尽事宜由荔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upfiles/file/20190416/20190416092906_088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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