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 【阅读:次】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莆教[2014]人66号)文件精神,定于10月27日-11月2日在全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且需要参加认定的人员,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个人信息并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具体办法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荔城区教育局
2014年10月27日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年10月27日起在全市开展2014年秋季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认定范围和条件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的,应予收缴并上报我局。
市直各学校(单位)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认定机构受理权限和属地原则,向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
二、做好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只能由申请人员通过“网报”方式申请。2014年秋季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中下旬-12月10日,信息系统锁定后不再对各认定机构开放。各地要合理安排计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将网上报名的时间和要求告知申请人员。认定工作开始前,做好信息系统的设置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要做好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导出打印数据工作。
三、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今年秋季,我市只受理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开展非师范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莆田市2014年秋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的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各种 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附件:莆田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莆田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资格初审)
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体检时间
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8日
(由认定机构组织并通知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请咨询或关注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四、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五、认证发证时间
2014年12月4日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莆田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申请认定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教育学和心理学要求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身体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思想品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流程
(一)报名报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三)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注册→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填报信息→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按钮)→退出。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请申请人在正式服务器上进行申报,登陆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2、网上认定机构的选择。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工作单位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莆田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人根据报名系统上的现场确认点,到相应确认点进行确认(资格审核)。
4、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信息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栏目中相关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2)姓名中出现生僻字,根据正式报名网站提供的生僻字处理办法执行。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身份证号码只要真实无误,可忽略错误提示。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派出所(如:**市***区***派出所)。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6)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7)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扩展名只能为jpg,文件大小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照。
(8)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个人设定密码中,不可使用英文状态下的“>”、“<”、“’”,设定后,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10)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1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2)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
5、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6、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7、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8、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9、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10、报名结束以后,一定要点击“退出”按钮(网报页面的左侧)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随时查看个人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申请状态有: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认定未通过等六种审核意见。其中:“网报未确认”为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成功,“待审核”为现场确认成功状态,“审核通过已编号”为网上认定成功状态。
四、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地点:请留意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
(三)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2寸)应自行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一份,公办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鉴定;非公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有无犯罪记录”须由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有无犯罪记录”办理费时较长,请申请人及时办理)。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表格自行下载,莆田教育信息网(http://www.ptjy.com/)→师资建设→教师资格认定,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照片(1寸)应自行贴好,等待认定机构组织体检)。
8、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一式一份或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需出具人才中心的证明)。
10、申请人另外准备1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用信封袋装好,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单位或学校。
要求:
1、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型复印纸(A4以外纸张不予受理),公办在职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学校(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2、申请人要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原件另行装袋,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和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五、注意事项
1、因“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未经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 2684682 仙游县教育局 8398230
荔城区教育局 2385622 城厢区教育局 2677566
涵江区教育局 3599811 秀屿区教育局 5873021
湄洲岛事务局 5093807 北岸教育局 5952913
附件:1、莆田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示意图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1:
莆田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资格初审)
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体检时间
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8日
(由认定机构组织并通知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请咨询或关注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四、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五、认证发证时间
2014年12月4日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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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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