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职务高、中级评委人选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独立幼儿园: 接莆田市教育局职改办电话通知,莆教[2015]职改1号文件中的第二点“选拔推荐条件”中的第三小点“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任职2年以上。”,改为: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任职2年以上。请各单位注意按要求申报。
荔城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9日
莆教[2015]职改1号 关于选拔推荐莆田市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职务高、中级评委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第十三届莆田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莆田市第十三届中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第十二届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任期已届满。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决定组建第十四届莆田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莆田市第十四届中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第十三届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任职资格评委库委员工作。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 1、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民办学校)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男1960年9月1日以前出生(55周岁)、女1965年9月1日以前出生(50周岁)的人员暂不推荐,如历任多届评委参加过多次评审会议的人员,可延续选拔推荐;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行政领导可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选拔推荐条件 1、正确掌握和执行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获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任职2年以上。 三、选拔推荐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电教、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育学、心理学、劳动技术、幼儿教育,品德与社会、小学科学、综合实践等。 四、选拔推荐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同一所学校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5人,但具备条件的“小学科”人选必须推荐),并填写《莆田市教师职务评委人选推荐表》(见附件,表格可从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下载)一式两份,一份委员人选确认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送县区(市直)教育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由县区教育局职改(市直单位)负责人于2015年1月30日前集中上报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许金銮邮箱。 五、选拔推荐要求 评委人选选拔推荐是一项严肃而又重要的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要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对选拔推荐人选的身份、条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到选准、选正,确保推荐人选真实和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莆田市 学教师 级职务评委人选推荐表
莆田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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