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山中学中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依据:为规范中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17】8号)、《关于公布“莆田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莆教直【2022】5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各年级学生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监督及售后服务等管理工作。 管理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校服管理工作,制定校服管理工作方案,组织校服选用、采购、验收等工作,监督校服生产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处理校服相关投诉。 家长委员会:参与校服管理工作,代表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对校服的款式、质量、价格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用、采购、验收等工作,监督校服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学生代表:参与校服款式设计、选用等环节,表达学生的需求和喜好,对校服的舒适度、实用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校服选用 选用原则 自愿原则:根据莆教直【2017】8号和莆教直【2022】53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民意调查同意率达到80%以上的情况下选用校服。 公开透明原则:校服选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将校服选用的相关信息,如选用标准、选用程序、选用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质量第一原则:校服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莆教直【2017】8号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学生穿着安全、舒适。学校应严格把关校服的质量,对校服的生产企业、面料材质、制作工艺等进行严格审核。 选用程序 成立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的选用工作。 开展学生意向调研:选用组织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确定选用方案:选用组织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服选用方案,包括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价格等内容。选用方案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中标荔城区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资格)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校服的款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采购合同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校服采购 采购方式:校服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学校应按照莆教直【2017】8号和莆教直【2022】53号文件相关规定,选择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中标荔城区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资格)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标准:校服的质量应符合莆教直【2017】8号和莆教直【2022】53号文件有关规定。校服的款式应符合中山中学文化特色和学生年龄特点,简洁大方、美观得体。校服的价格应合理,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采购合同:学校与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校服的款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采购合同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学校与莆教直【2017】8号和莆教直【2022】5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将合同报荔城区教育局备案。 四、校服质量监督 生产过程监督:学校应要求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提供原材料采购凭证、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对校服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产品质量检测: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应对每一批次校服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校服进行抽检。抽检工作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校服生产企业承担。 质量问题处理:如发现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停止供货,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终止采购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五、校服售后服务 尺码调整: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应根据学生的身材变化,及时为学生提供尺码调整服务。学校应协助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尺码调整工作,确保学生穿着合身的校服。 破损更换:如校服在正常穿着情况下出现破损,校服生产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学生更换校服。学校应建立校服破损更换登记制度,记录校服破损情况和更换情况。 意见反馈:学校应建立校服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对校服的意见和建议。校服生产企业应根据意见反馈,及时改进校服质量和服务。 六、费用管理 收费标准:校服费用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格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学校应将校服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 收费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福建中粤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的订购窗口(线上)自行采购,学校不得代收校服费用,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 费用减免:学校应按照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给予校服费用减免。减免费用由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协商解决。 七、监督与问责 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校服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监督、售后服务等工作的监督。 问责制度:对在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违规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收受校服生产企业回扣、采购质量不合格校服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中山中学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