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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教安〔2020〕28号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 【阅读:次】









荔教安〔202028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荔城区“六无六好”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莆田”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平安行业创建工作的水平,决定以“六无六好”为抓手,修订调整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荔城区“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起,全区各学校根据本方案进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分类评定工作。



                            荔城区教育局

                          2020年820













(依申请公开)

 

荔城区“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莆田”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平安行业创建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区申报“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分类评定的各学校。

二、创建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平安建设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区95%以上学校达到“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以“六无”为申报参评平安校园的前置条件

1. 无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和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传播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2. 无发生校内重大群体性事件;

3. 无发生校内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校园欺凌、性侵案事件;

4. 无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内安全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

5. 无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

6. 无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二)以“六好”为申报参评平安校园的基本要求

1.组织领导好。严格履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三个必须”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六无六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好。全面推广“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创建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3.日常管理好。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根据所建立的规章制度,突出应当紧盯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工作交接、隐患排查、异常情况处理等管控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

4.条件保障好。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公综〔2019267号)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学校的安全队伍保障、物防技防保障、经费保障,明确校园安防设施、消防设施、食堂设施、交通设施、医务室(保健室)、心理健康室等的配备和管理规范,落实平安校园奖惩措施。

5.应急处置好。根据对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和对风险源的辨识情况,突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类型,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救援组织、预案修订、物资装备、演练评估等应急能力建设要求。中小学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高校每学年开展不少于5次应急演练。

6.宣传氛围好。创新宣传的内容、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六无六好”的浓厚氛围。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融合应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提高舆论宣传影响力,提升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四、分类评定标准及程序

(一)业务审核。根据学校隶属关系,每年年底由区教育局对申报“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审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8089.9分的认定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7079.9分的认定为“3A级平安校园”。

(二)征求意见。区教育局将根据业务审核结果拟出分类评定建议方案,集中征求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的意见。

(三)分类评定。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通报区级年度“六无六好”平安校园分类评定结果,凡“3A级平安校园”及以上(除被评为市级平安校园)相应认定为区级平安单位。

(四)动态管理。已被认定为平安校园的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组织不力等校方责任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校园暴力伤害的,根据案(事)件严重程度,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校园综治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撤销或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学校着眼自身特点,形成较有影响力的平安创建品牌,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教育厅及中央、省有关部门通报表彰,在全国、全省、全市会议推广的,相应提高平安校园等级。以上等级调整,由负责考评的单位在公布当年被考评学校等级时予以一并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是我区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升级版,是衡量各校建设平安教育行业实绩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荔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各学校要明确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做好日常创建、宣传发动、总结提升等工作,巩固和推动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过程管理。2020年起,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正负面信息的归集,探索创建动态实时跟踪管理,推动创建责任落到实处。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创建工作,认真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创建措施,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履职实效。各校要严格对照“六无六好”要求,加强日常履职尽责、自查自改,及时补齐创建工作问题短板,特别是对纳入省对市,市对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价项目和上级交办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保维稳等任务,要建立健全清单管理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校要立足机制创新破解难题,总结、提升、固化一批具有莆田特色、可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机制创新品牌。

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六无六好”平安校园动态管理,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2018118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荔教综〔2018308号),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业务审核指标


附件

“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业务审核指标

单位(盖章):                                                                     考评时间:20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一、

“六个无”

不得发生

“六个无”现象

1)无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和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传播邪教、非法宗教活动;

2)无发生校内重大群体性事件;

3)无发生校内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校园欺凌、性侵案事件;

4)无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内安全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

5)无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

6)无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提出评价意见,对突破“六个无”底线要求的,直接取消年度参评资格。

二、

组织

领导好

8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

2)无创建方案,未体现目标任务,未落实具体责任人的,每一项扣1

2

2.建立责任体系

1)学校主要领导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签订的,扣1分。

2)按《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签订学校岗位安全责任状。未签订的,扣1分。

3)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未达到的扣1分;未按岗位分签责任状的,扣0.5分;任务未分解、责任不明确、未实施考评的,扣1分;未形成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的考核机制的,扣0.5分。

3

3.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少1次扣0.5分。

2)创建工作没有计划和总结的,扣1分。

3)缺少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材料、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每一项扣0.5分。

3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三、

制度

建设好

9分)

4.健全制度

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预案)汇编成册。★本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含舆论引导),应急、反恐演练预案等。中小学校应包含: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校内大型集体活动或师生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含视频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视频监控中心查询制度)、校园日常安全巡(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图书馆(室)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室安全管理制度、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医疗保健室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电房管理制度、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事故管理制度,★本校突发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含舆论引导),应急、反恐演练预案等。以上制度未制定或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5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未张挂在校园醒目处的,扣0.5分。

5

5.成立机构

成立以下机构:校园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每少一个机构,扣0.5分。

2

6. “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活动

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制作完成本校标杆手册。未完成的,扣2分,手册制作不完善的,扣1分。

2

四、

日常

管理好

51分)

7. 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落实日常安全检查(领导带队、专人检查、台账齐全),并按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未部署,检查工作无方案,发现隐患未报送,发现隐患未整治的,每一项检查工作扣1;逾期未报送专项检查材料的,每次扣0.5分。

2)做好学生异常情况(包括重大身体与心理疾病)的摸排工作。未达到的,扣1分。

3)中小学、幼儿园未根据《学校安全风险源辨识及分级管控清单制度》开展风险等级自评工作的,扣2分;风险源分级管控落实不到位,工作职责未落实到岗、到人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日常安全巡查(检)工作台账不齐全的,扣1分;本年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值班记录不全的,扣1分。

4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四、

日常

管理好

51分)

8. 治安管理

 5100%2次以上书面督促,拒不整改到位的

1)非特殊时段(不含校庆日、新生报到日等)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学校未查验、未登记的,扣1分;查验不严格、登记不完整的,扣0.5分。

2)未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扣1分;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值班表不齐全的,扣1分;学校未设置总值班室的,扣1分;总值班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1分。

3★幼儿园有严格的接送登记制度和外来人员进出许可制度;在幼儿园出入口等场所和园内重要部位应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未达到的扣1分;幼儿园未能落实每日入园晨检制度的,扣3分。

4)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时段未设立校园“护学岗”或保安、执勤教师履职不到位的,扣2分。

5)学校张挂《学校综治安全岗位人员公告牌》,张贴法治(综治)副校长、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信息,以及片区责任民警的照片与联系电话。未达到的,扣0.5分。

6)保安室内制度上墙,安保设备、器械、表册齐全,配齐配足安保“八小件”。未达到的,每一处扣0.5分。

4

9. 消防安全管理

1)未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或未与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扣2分;未明确各部门(系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1分。

2)消防设施、器材超过年限的,埋压、圈占、损毁、拆除消防栓的,涂抹、遮挡消防标识的,消防标识不全的,安全出口上锁的,每一起扣0.5分;违规占用消防、疏散、供水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每一处扣0.5分。

3)发现电动车未集中停放的,未使用过载保护的充电装备的,电动车进楼充电或停放的,从楼内拉电线到楼外充电的,发现一座多充现象的,每一起(辆)扣0.5分。

4)违规用火、用电的(含学生宿舍内存在吸烟、乱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点明火等),扣1分。

5)学校未设立义务消防队的,扣0.5分;学校未每学期进行消防演练的,一次扣1分。

6)未定期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的,扣1抽查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不会使用基本消防设施、器材的,每人次扣0.5分。

4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10.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商店(超市和餐饮点)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未达到的,扣4分。

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的,每一家扣0.5分;本年度食品索证材料、进货凭证及台账、食品留样记录不全的,每一处扣0.5分。

3)中小学、幼儿园使用铝泡打粉等添加剂加工食品、加工冷荤凉菜等高风险性食品的,每一处扣2分。

4)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饮用水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齐全;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防中毒、防投毒等安全措施齐全。未达到的,每一处扣0.5分。

6)食堂食品加工场所未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化或网络化建设的,扣1分。

7)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等制度。未落实的,每一处扣0.5分。因校方责任引起传染病暴发流行,扣4分。

4

四、

日常

管理好

51分)

11. 交通安全管理

1)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良好。校内交通规划合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完备;机动车辆进出有序;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2)现场查看,教职工私家车违反“三定一证”(定时间、定路线行驶,定点停放、凭证件出入)的,每一起扣0.5分。

3)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不违规骑“死飞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行自行车(含共享单车)。未达到的,扣2分;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未达到的,扣2分。

4)配备校车的学校能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规定,★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校车驾驶人资格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要求配备随车照管人员的扣2分。

5)配备校车的学校本年度未组织驾驶人、照管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的,扣1分。

4

12. 建筑安全管理

1)学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扣2分。

2)校内存在危房、危墙、危坎的每一处扣0.5分;危房扔在使用或危墙与危坎附近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扣1分。

3)校内对在建工程实行封闭管理,未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警告标识的,扣1分。

3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四、

日常

管理好

51分)

13.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1)教室、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未上墙的,每一处扣0.5分;教学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处扣0.5分。

2)中职学校、中学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未达到的,扣1分。

3)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存在氰化钠、硝化棉等重大危险源的学校,应及时上报,并做好重点管控工作。未达到的,扣2分。

3

14. 学生考勤管理

1)寄宿制学校未实行每天查铺统计人数的,发现夜不归寝的学生未能及时上报学生所在学院(系部)、班级的,每一项扣1分。

2)中小学校发现学生无故缺勤教学活动,未及时联系其监护人的,扣1分。

3)学校未能提供完整的学生请假手续台账的,扣1分。

4

15. 学生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处扣1分。

2)学生宿舍未配备楼管员(生管老师),学生宿舍未对来访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成册的,每一处扣1分。

2

16. 校园环境管理

1)寄宿制学校对校内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超市、小卖部等)进行有效管理、定期检查。未能提供定期检查台账的,扣0.5分;发现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或在店门外摆摊经营的,每一家店扣1分。

2)校内存在未经批准的游商摊点的,每一处扣1分。

3)非寄宿制学校校内不得设立经营性场所(超市、小卖部等),发现一处扣3分。

4)发现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影响师生身心健康活动的,扣2分。

3

17. 防范渗透

1)未对学校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等进行计划、审批和备案的,一起扣1分。

2)发生师生在校内传播宗教,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扣3分。

3)未及时对本校教职工、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进摸排的,扣2分;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每一起扣1分。中小学校未对本校教职工宗教情况进行摸排和上报的,或出现漏报、瞒报现象的,扣1分。缺少网络管控和舆情信息分析研判的,扣1分。

3

18. 校园欺凌和性侵防治工作

1)落实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明确工作机构、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实施方案,并在本校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以上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2)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和专项调查,未达到的,扣1分。

3)每个班级至少设置1名安全委员,未达到的,扣1分。

4)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的一封信”和主题班会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未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的,扣0.5分。

5)深入开展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落实日常排查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性侵学生幼童违法犯罪行为。未开展的,扣1分,未报告的,扣2分。

3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四、

日常

管理好

51分)

19. 校内大型活动管理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

1500人以上的校内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未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每一次扣1分。

2500人以上的校内大型活动、重要活动没有完整的活动材料的(含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每一次扣0.5分。

3

20. 网络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

1)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做好学校安全保密工作。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未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的,扣1分。

2)上网实行实名制,未达到的,扣1分。

3)校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未达到的,每一处扣1分。

2

21. 师生财产安全管理

1)学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参与校园贷、套路贷的,每一起扣0.5分。

2)学校学生参与传销、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每一起扣0.5分。

2

2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未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或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的,扣2分。

2)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公布黑恶举报电话。未落实以上三项工作的,每一项扣1分。

3)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并按规定上报,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未开展线索摸排的,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未开展专题教育的,发现黑恶线索未及时上报的,每一项扣1分。

4)认真组织开展教育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校园及周边乱点乱象,主动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并积极配合整治,未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

五、

条件

保障好(14分)

23. 安全管理队伍保障

1)★中小学校应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聘用保安员

2)根据闽公综〔201395号文件规定,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设备的,扣1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服装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规范保安员队伍,配齐安保器材,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保安员,即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教学点,至少配1名保安员;学生规模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合格的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同时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男、女宿管员,即寄宿学生规模在100500人的配备36名宿管员,5001000人的配备68名宿管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合格宿管员。保安员、宿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少一人扣1分。

2)安全管理干部未参加年度培训的,或未能提供有效的培训佐证材料的,每人扣0.5分。

3)保安员未持证上岗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人扣1分。

5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五、

条件

保障好(14分)

24. 学校安全物防、技防建设

1)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封闭化管理,周界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和硬质防冲撞设施齐全,未落实的,每一处扣0.5分。

2)健全校园治安防控网络,监控设施有人值守(寄宿制学校实行24小时值守),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设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未达到或一键式报警不能联网的,每一处扣0.5分。

3)按要求规范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未按规定安装的,少一处扣1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图像资料贮存少于30天的,扣1分;未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扣1分;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未达到的,扣1分。

4)学校推进雪亮工程情况(学校监控数量清单)。未能提供的,扣0.5分。

4

25. 医务室、心理健咨询中心建设

1)中小学幼儿园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配备两名校医,每增加600名学生,增配一名校医;未达到的,少一人扣0.5分。

2)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规模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未设置的扣1分。学校保证医务室基本设备(诊查床、诊查桌、药品柜、急救箱、氧气袋、灭菌设备、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注射器、纱布罐)齐全。未达到的,扣1分。

3)中小学幼儿园按1000:1的比例配置专(兼)职心理健康老师,少一人扣0.2分。

2

26.经费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经费不到位的,扣2分;缺少年初安全管理经费预算的,扣1分。

2)中小学校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条件,购买校方责任险,落实学生人身伤害救助专项经费。未达到的,每一项扣1分。

3

六、

应急

处置好

11分)

27. 突发事件处置

1)★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现场处置无不当之处

2)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每一起扣0.5分。

3)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每一起扣2分。

2

28. 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

认真研究制定学校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并适时更新完善。预案不完整,未明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扣1分,未及时更新,扣1分。

2

29. 应急演练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未达到的,少一次扣0.5分。

2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六、

应急

处置好

11分)

30. 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学校应急队伍,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解读,熟悉预案流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学校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及时购置、集中存放、专人保管、便于取用。未达到的,每一处扣1分。

2

31. 信息报送工作

1)学校未建立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的,扣1分。

2)中小学幼儿园未与学生监护人及时沟通学生安全相关信息的,扣2分;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扣1分。

3)做好师生体检、重大疾病(含精神病)备案与报告工作。未达到的,扣1分。

3

七、

宣传

氛围好

7分)

32. 校园安全教育

1)学校网站未设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栏的,扣1分。本年度未开展安全专题宣传活动或竞赛的,扣1分。未开设安全课程(含在线教育课程)扣1分。

2)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未达到的,扣1分。

3中小学幼儿园有详细的每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和总结,《致家长一封信》回收率达100%。未达到的每项扣1分。

4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专项安全教育黑板报(至少2次),每学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班、队会(至少2次),每学期国旗下专项安全教育讲话(至少2次),综治副校长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2次),学校部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防溺水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综治宣传月活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未开展以上活动,或缺少过程性材料和总结的,少10.2分。

5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副校长未配备到位,扣2分;校内未设有安全宣传标语(或专栏、或网页)的,扣1分。

6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少一次扣0.5分;“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上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活动家庭版完成率(平台截图)未达98%的扣1分,达98%-99%的扣0.5分。

7)校内公共场所和学校网络平台存在违背公序良俗、乱涂乱画的污字秽图等涉黄涉赌涉毒信息的,每一处扣1分。

5

33. 心理健康教育

1)未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扣1分;未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扣0.5分。

2)未能提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的,扣1分;无心理健康咨询记录的,扣1分。

2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分值

八、加分与扣分

34. 净加分项

1)本年度无发生任何一起校园安全事(案)件的,加3分。

2)随机检查,校内无发现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重点查看校门口)无乱点乱象(无乱摊、非法营运车辆等)。达到的,加1分。

3)本年度无发生与本校安全相关的上访、投诉和网络舆情事件的,加1分。

4)本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或在籍学生以见义勇为作为先进典型表彰(市级及以上)的,每次加3分。

35. 净扣分项

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火灾、泄密等校园安全事(案)件发生的,每一起扣3分。

36. 净加分项

1)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获表彰(或批示)的,国家级5/次,省级3/次,市级1/次;本校在职员工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国家级加5/次,省级加3/次,市级1/次;本校安全工作经验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相关部门简报转发的,国家级3/次,省级2/次,市级1/次;本校安全经验被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刊用的,国家级0.5/次,省级0.3/次,市级0.1/次。

2)本年度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主题的论文在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每一篇加0.1分。

3)学校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率达到97%的加1分,达到98%的加2分,达到99%的加3分,以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准。

说明

1.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我市申报“六无六好”平安校园的各级各类学校;

2.学校及审核单位应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如实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中进行扣分说明和问题罗列;

3.评分以工作台帐、原始资料、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原则上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4.本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目);

5.累计扣分的,直到该项考评内容的分数扣完为止,该项考评内容不得出现负分;

6.净加分项设加分上限为10分,净扣分项不设扣分上限

7.本指标体系中的“空项”指的是本考评内容为缺项,可直接得分(不扣分)。

注意事项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本年度“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已经通过考评授牌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予摘牌。

1.本考评标准中★号之后加粗内容为强制性标准,实行一票否决,未达到其中任意一条的;

2.发生突破“六个无”底线要求的,直接取消年度参评资格。

3. 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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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8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