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山中学校服征订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保障学生权益,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莆教直【2017】8号)、《关于公布“莆田市中小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莆教直【2022】53号)及相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校服采购、验收、发放及后续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校服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伟峰 副组长:陈金萍、吴国俊、肖震宇、何亚飞、雍俊山、蔡丽伟 成员:黄勇峰、蔡俊杰、林小红、胡清山、杨志强、吴新龙、 吴应棋、曾洪清、陈黎敏 第四条 成立校服选用小组 成员:1、学校管理人员1名,2、家委会主任1名, 3、教师代表1名,4、学生代表8名, 5、家长代表8名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五条 采购流程: 详见《中小学校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 详见合同标准 2. 提供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七条 验收流程: 1. 到货初检:核对数量、包装完整性 2. 核对校服标识报告 3. 学生试穿:各年级随机抽取30名学生试穿 4. 问题处理:不合格率≥5%整批退货 第八条 验收标准: 1. 外观:无污渍、无脱线、纽扣牢固 2. 尺寸:误差≤±1.5cm(关键部位) 3. 标识:完整标注厂名、成分、洗涤说明 4. 安全:所有材料外观质量、基本要求等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符合环保要求。所有校服的原料在生产前需经过国家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 第五章 监督与问责 第九条 监督管理: 1. 设立投诉信箱 2. 每学期召开校服管理工作座谈会、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 3. 采购信息在校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第十条特殊处理: 1. 贫困学生可申请校服补助 2. 校服调换应在发放后15日内完成
莆田中山中学 2023年9月
中小学校选用采购校服规范流程
一、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取得家长委员会授权), 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形成会议记录。 2.选用校服的学校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二、征集采购意向 1.将班子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80%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确需改变校服款式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 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确定校服选购模式 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的供货企业。 五、确定采购需求 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向区教育局。 六、公示采购结果 1.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八、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 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 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 九、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 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 续采购的依据。 十 、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记录、验收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区教育局备案采购方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附件:2023年莆田中山中学校服征订实施方案 /upfiles/file/20250801/20250801155048_53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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